1.《可再生能源法》

链接: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6/21/content_8275.htm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2005年2月28日通过,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可再生能源的国家大法。该法构建了五项重要的制度,即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 
  《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范了政府和社会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包括中长期总量目标与发展规划、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优惠上网电价和全社会分摊费用、设立可再生能源财政专项资金等,在中国能源与环境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该法将引导和激励国内外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使中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逐步占有重要地位,改善中国不合理的能源结构、增强国家能源安全,通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将有效地减缓矿物燃料特别是煤炭带来的环境问题,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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